AZUSA-梓幸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其实最想说的是……挂人什么的可不可以别占tag,至少给我们爱的tag一片清净和美好

tag不是一家之物,tag应该是爱的小窝,反正我这么理解

如果说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所谓的恶略行径,人已经走了,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得饶人处且饶人

抄袭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这个毋庸置疑

但是我想说,难道rps就不是侵权违法了么?

这个不是你打个J禁P禁就可以回避掉的,法律不承认所谓的各种禁啊各位

且不谈rps,就连二次元衍生的同人都是一种侵权,否则同人本真的都该人手一个书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出个本子那都是盗版书刊。

那么其实现在写手之间的挂人就是大家都在侵权的状态下,得理的一方说另一方的不对

是的,抄袭确实不对,但是本身也有错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要把人逼上绝路呢?

况且真正打官司的话也没见是两家粉丝读者在法庭上出示找来的证据,所谓呈堂证供,那是律师拿着并且在法庭上使用风系魔法干的事情。

当然,读者维护喜爱写手的心,这个是绝对珍贵的一份爱,是不能被忽视的。

SA的坑我入得晚,我也知道那些经典的文。现在粮多了,自然就会比较乱,抄袭也就多了起来。

可是粮多了难道不是件应该开心的事情?经典是不能被超越的存在,那是一种信仰。

你看哪本小说超越了四大名著?可你不也是会在特定的年龄段读一些特定的读物,尽管他只是博人一笑或者只是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幻想。

人不是靠着经典生存的,经典是人的精神寄托,真正能让你活下去的,还是那些片片碎语。

只是想说,人活一个大度,事情我们都知道了,各家有各家的难言之隐也有自己的想法,真的没必要把人逼上绝路。

说难听些,真的出了什么事,你再有理也没用了不是么?


最后想说,我不更文了不是因为我抄了谁没得抄了或者是谁抄了我我心里憋屈的过不去这个坎儿了
我只是……
实习好忙我好懒哈哈哈哈哈哈哈

但是我也有可能会有坚持不下去的那一天
毕竟在这里的写手一个个的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我们有的只是读者的喜爱之情和我对CP的热爱
一旦被打压了或是伤心了
留下的就只能是那些精神支柱的经典文章

人无完人,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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